金税云财税中心欢迎您

  • 客户至上
  • 优质服务
  • 专业为本
  • 合作共赢
  • 4000-456-010

首页> 财税专题> 【第五章】第六节 应交税费的查账标准与演练

【第五章】第六节 应交税费的查账标准与演练

时间:2022-11-26浏览次数:213次

5.6.1应交税费的查账标准

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需要预计应交数额的税金。由于企业应交的税费繁多,此处我们只就增值税、消费税等进行审查。

(1)应交增值税的查账标准

对企业应交增值税的审查,应主要从其计算的准确性和账务处理的合理性展开,具体的查账标准如表5-6所示。

表5-6应交增值税的查账标准表

 

审查内容

查账标准

计算的准确性

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其中,销项
税额为纳税企业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从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进项税额为纳税企业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时,所实际支付或承担的增值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自2009年1月1日起
在全国所有地区和行业推行增值税改革,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征收率统一至3%

账务处理的合理性

根据业务类型不同,查账人员在审查企业应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时,应遵守如下标准。
①国内采购的物资,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日
②接受投资转人的物资,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额)”,按确定的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份额,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③接受应税劳务,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
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当计入加工、修理修配等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生产成本”“委托加工物资”“管理费用”等
①进口物资,按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额)”,按进口物资应当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⑤购进免税农产品,按购入农产品的买价和规定的税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
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买价减去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借记“材料采购”科日,按应付
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⑥小规模纳税人和购人物资及接受劳务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或直接用于免税项日以及直接用于计提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其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计入购入物资及接受劳务的成本,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核算
⑦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包括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按实现的营业收
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应付股利"等科日,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实际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
⑧企业将资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投资、计提福利消费、赠送他人等,应视同销售物资计算应交增值税,借记“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应付福利费”“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⑨随同商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应交
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出租、出借包装物逾期未收回而没收的押金应交的增值税,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⑩购进的物资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购进物资改变用途等情况下,其进项税额应
相应转出,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⑪上交本月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费)”.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应交消费税的查账标准

对企业应交消费税的审查,应主要从其计算的准确性和账务处理的合理性展开,具体的查账标准如表5-7所示。


表5-7应交消费税的查账标准表

 

审查内容

查账标准

计算的准确性

从价计征计算

①消费税法规定,除实行从量计征和复合计征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商品外,其他应税消费品实行从价计征办法计征消费税
②应纳消费税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一当期准子扣除的已纳消费税税款③上述公式中的销售额,含有消费税但不含增值税,对含增值税的价格应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从量计征计算

①消费税法规定,黄酒、啤洒、成品油三种应税消费品实行从量计征方法计征消费税②应纳消费税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复合计征计算

①消费税法规定,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实行从量计征和从价计征复合计征办法②应纳消费税税额=应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十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一当期准予扣除的已纳消费税税款

账务处理的合理性

根据业务类型不同,查账人员在审查企业应交消费税的账务处理时,应遵守如下标准。
①销售需要缴纳消费税的物资应交的消费税,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应交税
数——应交消费税“科目
②以生产的商品作为股权投资、用于在建工程、非生产机构等,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周定资产"“在建工程”“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日
③随同商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应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出租、出借包装物逾期未收回而没收的押金应交的消费税,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④有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以及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的企业,在营业收入实现时,按应交的
消费税.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有金银首饰零售业
务的企业因委托代销首饰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如以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金银首饰的,其应交的消费
税,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日,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如以其他方式代销首饰的.其应交的消费税,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⑤有金银首饰批发、零售业务的企业将金银首饰用于馈赠、赞助、广告、职T.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应于物资移送时,按应交消费税,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⑥需要交纳消费税的进口物资,其交纳的消费税应计入该项物资成本.借记“固定资产”“材料采购”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正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5.6.2应交税费的查账演练

演练5-11:少计收入

 

案情介绍

在企业2016年年终审计中,通过对财务报表的初步审查,查账人员发现,企业年末商品销售收入为600000元,而往年的销售收入均在4000000元上下。通过询间,查账人员得知企业可能存在偷税漏税行为。对此,查账人员对企业账务展开了全面的审查。

问题分析

根据企业工资表上的数据,企业的职工总数为80人。这种销售收入即使全部用于发放职工工资,也存在困难。在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稳定的情况下,这种销售收入大幅减少的现象是不正常的。

调查取证

在账人员将销售所开发票一一加总,发现企业2016年全年实现销售收入4600000元。在“销售收入”账簿中,查账人员发现,企业将部分销售收入与材料成本直接抵销。
企业为了避税,采用错误的方法对冲销售收入和材料款,使企业当年账上的销售收入减少4000000元,通过这种隐匿销售收入的做法避税

错弊处理

假设增值税税率为3%,查账人员责令会计人员将错账更正,并补缴税款。其会计分录如下
应交增值税=4000000×3%=1200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412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20000
补缴税款时,应做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20000
贷:银行存款  120000

 

5-12:自产自用产品未计税

 

案情介绍

在进行平板电脑生产企业2016年度中期审计时,通过对产品出库记录与账簿的初步审查,查账人员发现2016年6月,企业出库平板电脑3000台,每台含税售价1170元。而6月份增值税计税基础为2700台平板电脑

问题分析

查账人员认为,增值税计税的产品数量小于实际出库产品数量,这种情况是不正常的。

调查取证

查账人员查看了产品销售记录,发现企业于2016年6月5日自产自用300台平板电脑,用于发放给生产
车间一线员工作为福利。会计人员对企业自产自用产品未计提增值税销项税款。
会计人员不清楚自产自用产品的税务处理规则,未对企业自产自用的300台平板电脑计提增值税。

错弊处理

假设增值税税率为17%,责令会计人员将错账更正,并补缴税款。300台平板电脑含税价值=1170×300=351000(元)
应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351000×17%/(1+17%)=51000(元)
借:主营业务收入351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351000
更正后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35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3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51000

 

应交税费业务 错弊风险提示

 

企业在计算应交税费时,采用的计税依据不正确

企业在计算应交税费时,所选择的税率不恰当

企业税收的减免不符合规定

企业长期拖欠应交税费,给国家税收带来损失


相关资讯

服务热线
4000-456-010
服务时间
9:00 - 21:00
邮件咨询
公司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广场一区东一塔8层
Copyright © 2008-2023 金税云税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 京ICP备17016526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