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云财税中心欢迎您

  • 客户至上
  • 优质服务
  • 专业为本
  • 合作共赢
  • 4000-456-010

首页> 财税专题> 【第一章】 第3节 建筑行业财务核算方式

【第一章】 第3节 建筑行业财务核算方式

时间:2023-06-17浏览次数:60次

一、核算内容

建筑业的财务核算有一定的特殊性,多以项目为对象,一个项目设置为一项独立账套,待到项目竣工时汇总决算。建筑业企业在遵循《企业会计制度》同时,还应遵照《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要求进行核算。具体行业代表性的核算内容如下:

(一)工程施工

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实际发生的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成本项目一般包括以下五个明细科目:

材料费:指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和周转材料的摊销及租赁费用。

人工费: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人员的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工资性质的津贴、劳动保护费等。

机械使用费:指施工过程中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和租用外单位施工机械的租赁费,以及施工机械安装、拆卸和进出场费。

其他直接费:包括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材料二次搬运费、临时设施摊销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场地清理费等。

间接费用:指企业各施工单位(如工程处、施工队、工区等)为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行政管理用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检验试验费、工程保修费、劳动保护费、排污费及其他费用。

其中,属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等直接成本费用,直接计入有关工程成本,间接费用可先在本科目(合同成本)下设置“间接费用”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月份终了,再按一定分配标准,分配计入有关工程成本。

(二)周转材料

周转材料是指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能够多次使用,并可基本保持原来的形态而逐渐转移其价值的材料,主要包括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

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库存和在用的各种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下设“在库周转材料”、“在用周转材料”和“周转材料摊销”三个明细科目。施工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分期摊销、分次摊销或者定额摊销的方法。采用一次转销法的,可以不设置以上三个明细科目。

一次转销法。一般应限于易腐、易糟的周转材料,于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分期摊销法。根据周转材料的预计使用期限分期摊入成本、费用。分次摊销法。根据周转材料的预计使用次数摊入成本、费用。定额摊销法。根据实际完成的实物工作量和预算定额规定的周转材料消耗定额,计算确认本期摊入成本、费用的金额。

(三)机械作业

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机械站和运输队使用自有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包括机械化施工和运输作业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成本项目一般分为:人工费、燃料及动力费、折旧及修理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为组织和管理机械作业生产所发生的费用)。

施工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从外单位或本企业其他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站租入施工机械,按照规定的台班费定额支付的机械租赁费,直接记入“工程施工”科目,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四)工程物资

“工程物资”科目核算包括为工程建设准备的材料、尚未交付安装的需要安装设备、在仓库存放的不需安装的设备,以及预付设备款和建设期间根据项目概算购入为生产准备的工器具等的实际成本。工程用材料、设备不论是先进入仓库存放还是直接运抵施工现场使用,均应办理验收手续,通过本科目进行核算。公司物资部直接供给施工单位用于工程建设的材料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核算。实际支付的价款包括:买价、相关税金、运输费、保险费、设备检验费等相关费用。

工程物资按照各种物资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1)工程材料;(2)工程设备;(3)预付设备款;(4)为生产准备的工具。

各单位应建立严格的采购、保管、领用制度,确保工程物资的安全完整。物资保管部门应按类别、品种和规格设置保管账,详细登记各项物资的增减变动情况,财务部门必须对保管账进行定期稽核,保证记录正确无误。

(五)在建工程

企业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购置、其他工程支出等。工程项目较多且工程支出较大的企业,应当按照工程项目的性质分项核算。在建工程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并单独核算。

建筑工程是指建设单位按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建造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土建工程所发生的实际成本支出(不包括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给施工企业的预付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主要包括:(1)各种房屋和建筑物以及列入房屋工程预算内的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消防等设备的价值及其装饰油饰工程,列入建筑工程预算内的各种管道、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的敷设工程。(2)设备基础、支柱、工作台、梯子等建筑工程,各种窑炉的砌筑工程等。(3)地下建筑等特殊工程等。

安装工程是指建设单位按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在建设期间进行设备安装所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作业等费用(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生产、动力、起重、运输、传动、传导、通讯和实验等各种需要安装设备的装置、装配工程,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安装工程,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2)为测定安装工程质量,对单体设备、系统设备进行单机试运行和系统联动无负荷试运行所发生的支出(投料试运行所发生的支出不包括在内)。

(六)设备购建

设备购建是指建设单位按照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各种设备的实际成本,包括需要安装设备和不需要安装设备。

需要安装设备是指必须将其整体或几个部位装配起来,安装在基础上或建筑物支架上才能使用的设备,有的虽不要基础,但必须经过组装过程,并可在一定范围内移动使用的设备也包括在内。

需要安装设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才能作为“正式开始安装”,计算基本建设实际支出:(1)设备的基础和支架已经完成;(2)安装设备所需的图纸资料已经齐备;(3)设备已运到安装现场,开箱检验完毕,吊装就位,并继续进行安装。

不需要安装设备是指不必固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用的各种设备。

(七)待摊工程费用

待摊工程费用是指建设单位在建设期间按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按照规定应分摊计入有关固定资产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

主要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筹资费用、各种税金、土地征用迁移补偿费、地质勘查勘探费、设计费、可行性研究费、监理费、设计审查费、合同公证及工程质量监督费、国外设计及技术资料费、出国联络及外事费、联合试运转费、生产准备及培训费、厂区绿化费、研究试验费、临时设施费及措施设施费、旧有工程拆除和补偿费、维修费、政府规费、审计费、坏账损失、工程损失、其它待摊工程费用支出等。

有关主要项目内容解释如下:建设单位管理费:包括材料、工资及附加费、劳动保险费、水电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租赁费、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保险费、运输费、警卫消防费、通讯服务费、及与工程有关的其他管理性质的支出。企业在筹备生产期间发生的开办性费用支出,与建设单位管理费不易分清的,均计入建设单位管理费。

筹资费:包括应由建设项目负担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及发行费用、汇兑损益及其它筹资方式的筹资费用。发生的利息收入冲减本项费用。

各种税金:是指项目建设期间支付的不能明确归属对象的各项税金,包括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联合试运转费:是指单项工程(车间)在完工验收以前,进行投料试车所发生的试车费用,试车收入冲减本项目。

工程损失: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报废损失、工程物资的盘亏及毁损等。发生的工程损失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经批准报废单项工程的净损失,作为增加建设成本处理。

其他费用:是指除上述以外的其他应计入工程成本的费用支出,如供电、供暖、供水等费用支出等等。

二、核算特点

施工企业与其他行业相比,其生产的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等都具有许多显著的特点,而这些特点又决定了施工企业会计具有与其他行业会计不同的特点。

1.采取分级管理、分级核算

施工生产的流动性,决定了企业的施工及管理人员、施工机具、材料物资等生产要素,以及施工管理、后勤服务等组织机构,都要随工程地点的转移而流动。因此,施工企业在组织会计核算时,要适应施工分散、流动性大等特点,采取分级管理、分级核算,使会计核算与施工生产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各级施工单位搞好生产的积极性。同时要更加重视施工现场的施工机具、材料物资等的管理和核算,及时反映它们的保管和使用情况。以避免集中核算造成会计核算与施工生产脱节现象。

此外,施工生产流动性的特点,还决定了企业施工队伍每转移到一个新的施工现场,都要根据施工的需要搭建各种临时设施。因此,施工企业还须做好有关临时设施的搭建、施工过程中的价值摊销、维修、报废、拆除等方面的会计核算工作。

2.单独计算每项工程成本

建筑产品的多样性和施工生产的单件性等特点,决定了施工企业不能根据一定时期内发生的全部施工生产费用和完成的工程数量来计算各项工程的单位成本,而必须按照承包的每项工程分别归集施工生产费用,单独计算每项工程成本。即建筑产品的多样性和施工生产的单件性,决定了施工企业的工程成本核算对象经常发生变化,施工生产费用的归集和分配必须紧紧围绕着确定的工程成本核算对象来进行,严格遵循收入与费用配比的会计原则。同时,由于不同建筑产品之间的差异大、可比性差,不同建筑产品之间的实际成本之问不便进行比较,因此,施工企业工程成本的分析、控制和考核不是以可比产品成本为依据,而是以预算成本为依据。此外,施工企业除了主要计算建筑安装工程成本之外,还需要计算其附属工业产品成本、机械施工及运输单位的机械作业成本以及企业内部非独立核算的辅助生产部门所生产的产品成本和提供劳务的成本等。

3.工程价款结算方法独特

施工企业的建筑产品造价高、周期长等特点,决定了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需垫支大量的资金。因此,对工程价款结算,不能等到工程全部竣工后才进行,这样势必会影响施工企业的资金周转,从而影响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所以除工期较短、造价较低的工程采用竣工后一次结算价款外,大多采用按月结算、分段结算等方法。为了进一步解决施工企业垫支资金较多的问题,须向发包单位或建设单位预收工程款和备料款,待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再予以扣还。

此外,由于施工周期长,对于跨年度施工的工程,施工企业还需要根据工程的完工进度,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分别计算和确认各年度的工程价款结算收入和工程施工费用,以确定各年的经营成果。

4.成本开支受自然力影响

由于建筑产品体积庞大,决定了施工企业一般只能露天施工,有些施工机械和材料也只能露天堆放,受自然力侵蚀的影响很大。因此,成本核算应考虑风、霜、雨、雪等气候因素造成的停窝工损失;施工机械除使用磨损外,受自然力侵蚀而造成的有形损耗也较为严重,其折旧率相对较高;在进行材料核算时,也要考虑因自然损耗造成的损失。


相关资讯

服务热线
4000-456-010
服务时间
9:00 - 21:00
邮件咨询
公司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广场一区东一塔8层
Copyright © 2008-2023 金税云税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 京ICP备17016526号-4